成吉思汗镇红光朝鲜族村,,成吉思汗镇红光朝鲜族村,,成吉思汗镇红光朝鲜族村,
位于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南部,以盛产水稻和红辣椒著称。聚居在这里的朝鲜族农民,大都是50年代至60年代从黑龙江省龙江县龙德村迁来的,还有少数从吉林省、辽宁省等地陆续迁来,并于1958年成立了红光大队,1985年改为红光朝鲜族村。
朝鲜族的农民素以能歌善舞著称。每逢节假日或农闲季节,他们都要举行丰富多彩、富有民族特色的娱乐活动或民族体育活动。人们身着艳丽的民族服装,伴随着悠扬婉转的乐曲,载歌舞,表演荡秋千、压跳板、摔跤等文艺体育节目,尽情欢乐,热闹非凡。即使是婴儿出生或过百天、老年人过“花甲”、谁家办喜事,都要聚在一起尽情歌舞,有时还要举行富有情趣的家庭歌舞晚会。
这里的朝鲜族农民十分好客。如有远客登门,女主人不仅彬彬有礼,还要用最好的民族佳肴来盛情款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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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服饰 朝鲜族比较喜爱素白色服装,习惯上互称“白衣同胞”。朝鲜族服装的特点是斜襟,无纽扣,以长布带打结。妇女服装为短衣长裙,叫“则高利”和“契玛”。男子服装为短上衣,外加坎肩,下身穿裤腿宽大的长裤,外出时多穿斜襟以布带打结的袍。姑娘和少女的衣裙,五彩缤纷鲜艳夺目,青年妇女和少妇在衣袖口衣襟上镶色彩鲜艳的绸缎。老年妇女喜着白色衣裙,并习惯用白布包头,冬天加穿以毛皮为里、绸缎为面的坎肩。中老年妇女多穿长裙,不穿筒裙。朝鲜族早期穿木履,后来出现草鞋、麻鞋、胶鞋。
(2)饮食 扎兰屯市朝鲜族喜欢食用大米,多种植水稻,自产自食。同时喜食自行制作的各种风味小菜、辣味食品和狗肉,他们生产制做的“打糕”、“朝鲜咸菜”远近闻名。
(3)婚嫁 朝鲜族婚姻多由父母包办,媒人在男女两家之间传递信息。女方同意,男家将儿子的出生年月时辰送到女家,称为“送四柱”。女家将男子的“四柱”与女儿的“四柱”相合,判定吉凶,称为合婚。认为可以通婚后,由媒人通知男家,男家同意后,即给女家送去聘礼,称为纳采。婚姻关系一旦确立,双方不准毁约,如婚前有一方死亡,另一方要为其下丧,女方则称为寡妇而不许再嫁。到了结婚日期,新郎骑马坐轿到女家,在木雕的雁模型前,述说婚后白头到老的誓言,这一仪式叫奠雁。新娘乘轿到男家,新郎的父母奉酒拜祭祖先牌位,三天后,夫妇同归男家。境内朝鲜族早期有早婚的习俗,男十一、二岁或十三、四岁,女子十七、八岁即可结婚。新中国成立后,由于贯彻《婚姻法》,父母包办、早婚现象已不存在,青年中自由恋爱已成主流。结婚时,多举行典礼,唱歌跳舞,设酒宴招待来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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